共青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委员会
工 作 总 则
根据系党总支和学院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的特点和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我系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系团委干部、团支部书记和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布置和检查团的工作,并经常向上级团委和党组织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努力开创我系团工作的新局面,努力当好党的助手。
1、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组织团员青年在新形势下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配合校、系进行校风、学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思想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我系团员青年努力完成上级团委交给的任务。
2、切实抓好团的组织建设,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健全和完善团的“三会两制一课”等各项制度,教育团员履行团的义务,保证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团员和超龄团员退团的工作;做好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和团组织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全系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3、抓好团的宣传工作,深入基层,发现典型,组织评选,总结、宣传、表彰好人好事,树立楷模。
4、组织对团员思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对团工作的总结研究;组织和开展“达标创优”活动,抓好评选和表彰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工作。
5、对各级团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团干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6、围绕和按照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要求,配合做好素质拓展认证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开拓学生视野,培养学生能力,增长学生才干。
7、以团委为主体,以学生会和社团为两翼,在“一体两翼”的工作格局下,指导系学生会和系各社团组织按照自己的章程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全面推进我系系风团风学风建设,积极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切实提高我系的学生工作的实效性,为全系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序 言
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为了更有效地贯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增强我系各级团组织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特拟订以下各项制度。
一、团委各部门及支部团干工作职责
系团委书记:
1、负责和主持系团委全面工作,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听取各部门和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全面落实团组织工作。
2、向系党总支和院团委汇报系团委的工作和重大问题,并请示工作。
3、加强系团委自身建设,组织系团委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关心团员、团干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
4、全面统筹分配系团委各部门的工作。
5、掌握系团委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总结纠正。
系团委副书记:
1、根据系团委书记的工作职责,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做好书记的得力助手。
2、定期召开系团委工作例会。
3、负责系团委的日常工作,并及时向书记汇报。
4、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与兄弟院系团委或其它团组织的联系工作。
5、书记不在时执行书记的职责。
书记处:
1、书记处是系团委的学生干部领导集体,是系团委学生干部工作的自主决策体,对系团委负责。
2、书记处负责讨论系团委学生干部工作的日常重大工作及活动,形成决策,并报系团委书记批准实施。
3、书记处视每年实际工作需要,其成员由系团委部分委员组成。
4、讨论决定系团委各部门主要干部的任免情况,并提请全委会批准。
5、书记处成员会议由学生副书记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召开。原则上书记处在每个学期初和学期末都应该分别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6、书记处成员视工作需要,有权向学生副书记提出召开书记处成员会议的请求。
秘书部:
1、根据系团委的工作指示,配合系团委副书记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各部门互相配合、促进团结,完成各项工作。
2、发送系团委会议通知及有关文件。
3、根据系团委的指示,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并督促各部门执行。
4、落实系团委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起草有关文件,草拟有关条例制度,并提交团委书记审核。
5、负责系团委例会及各种会议的记录、考勤工作和系团委各种文件的存档及管理。
6、书记、副书记不在时,执行系团委书记的职责。
7、负责系团委网站和团刊的维护管理。
8、据系团委的工作指示精神,协调好各部门工作,必要时合理调动各部门人员。
9、配合组织部做好团干、团支部以及团员的考核与评优工作。
组织部:
1、了解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对青年积极机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
2、按期、按量收缴团费,并对团员进行年度或学期统计。
3、及时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并负责团员证的颁发、补发和注销,严格、慎重和妥善地做好团员离团、退团、脱团等工作。
4、建立和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丰富团的组织生活,提高团的组织生活的质量,落实好学院团委的指示,负责协助各支部搞好每月至少一次的团日活动。
5、不定时地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并根据党组织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推优工作。
6、对团员的思想和工作进行考察,定时对优秀、模范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
7、负责召开各年级各支部支书会议,传达系团委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听取各年级各支部的工作汇报,并把基层团组织的意见及时反馈给系团委。
8、定期批阅各支部的《支部工作手册》。
9、负责系各级团干部的考核,做好“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五四红旗团支部” 评选以及表彰工作。
10、落实好院团委的指示,在一些大型活动中按照系团委的部署,与其他部门互相配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宣传部:
1、及时宣传各时期党、团组织的工作重点,制定系团委的学期宣传工作计划。
2、负责系团委主办的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配合好各部门的活动,及时做好各个方面的宣传工作。
3、抓好系宣传队伍的建设,培养宣传骨干,办好团的宣传栏。
4、宣传好人好事,抓住有典型意义的工作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批评、监督不良现象,与系学生会宣传部一起为建设良好的系风、学风创造良好的议论环境和条件。
5、指导系团学刊物和系团学网站的宣传工作。
6、协助院团委宣传部做好院的宣传工作。
社团实践部:
1、按照系团委的要求,负责组织筹备各项文体活动。
2、了解同学的艺术倾向、审美情趣,协同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开展美育教育,提高同学的审美能力 。
3、挖掘和培养文艺骨干。
4、协同系学生会文娱部办好每年的校园文化艺术节、科技学术节以及各种文艺活动。
5、积极加强与外系、外校的文体组织沟通与交流,多合作多比较求进步。
6、统筹、协调系级社团组织独立负责的开展各种社团活动。
7、配合组织实施全系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负责组织各种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做好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评优和表彰工作。
8、指导系艺术团开展工作。
义工队:
1、负责开展各项义工服务活动,协助社团实践部组织安排系团员青年进行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和参加社会援助、“大学生义务服务”等活动。
2、负责系义工的资源管理工作,包括义工登记,义工年度注册,义工个人档案记录,义工服务情况记录等,使义工资源得以在各项社会服务中广泛及有效运用。
3、组织承办一年一度的弘扬“雷锋精神”系列活动,做好学雷锋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引导团员青年学习雷锋精神、争当文明青年。
4、对义工的思想和工作进行考察,定期对优秀、模范义工进行表扬和奖励。
基层团组织:
1、团支书: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按系团委的要求开展工作,从团支部的实际出发,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团员大会,认真策划和做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做好团员青年的推优工作,定期总结工作;收集支部青年学生的意见,并反馈到系团委组织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引导;负责每月检查并指导《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系团委组织部汇报。
2、组织委员: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工作,检查团员履行团员义务、遵守纪律的情况;配合团支书安排好团课和组织生活的内容,负责团课和组织生活的考勤;填写好《支部工作手册》和各种统计表;负责团员管理,负责团费收缴、团员统计、转接团员的组织关系;组织支部团员青年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配合并按照系团委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3、宣传委员: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系团委宣传部办好宣传工作。运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风气;组织团员学习团的有关文件。
二、组织生活制度
1、团的组织生活是实现团的任务的基本途径,是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引导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形式,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员起码的义务和权利。
2、认真贯彻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各支部每个月定期召开支部委员工作会议,各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团员参加的团员大会,讨论当前重要时事政治经济形势;各支部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相互团结,加强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加强团籍注册工作;搞好团课教育,组织委员负责考勤和会议记录。
3、团支部民主生活会(团日活动)原则每个月一次, 具体时间由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或按照上级要求作出安排。
4、团支书每月检查各支部《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系团委不定期抽查。
5、团支部开展活动要以系团委的学期计划为出发点, 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自己的活动。
6、团员要自觉参加团组织生活,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每学期两次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者,支部可点名批评,并视情节予以团的处分。半年不参加组织生活者,按自动退团处理。
三、团干培训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健全我系各基层团组织,系团委有责任定期开展团干培训课程,内容包括团史、团工作操作规程、各个部门的职务范围、团的组织制度等,以此提高团干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团工作顺利开展。
2、团干培训包括系团委每学年定期举办的培训和寓培训于平时工作中两种形式。
3、宣传部要负责做好培训前的宣传工作。
4、在系团委每学年定期举办的培训中,组织部负责拟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做好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初步拟定下期的授课内容和形式。
5、在平时的工作中,各团干须将各自部门所负责的工作视为培训看待。
6、成绩考核采用量化的方法。
7、团干在参加培训中的表现将作为“优秀团干”评选的参考材料之一。
四、团干考核制度
考核采取打分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分数分为两部分,基本分加附加分,基本分满分为70分,附加分满分为30分。根据老师、同学们反映的意见和组织部与秘书部提供的资料来打分。系团委干部的考核情况要在各部门评议的基础上由全委会审议,各支部团干的考核由支部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上交系团委审核。团干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团干的主要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基本分为65~70分:
1、思想上认真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学习时事、政治形势,并对其他同学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2、学习上认真积极,学习动机明确,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虚心向老师、同学请教,学习优秀。
3、工作上能过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并主动积极执行,出席会议和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及时上交有关材料。
4、善于倾听老师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参与团干培训与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团干培训成绩优秀。
符合以下条件者,基本分为60~65分:
1、思想上认真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学习时事、政治形势,并对其他同学产生一定的影的。
2、学习上认真积极,学习动机明确,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虚心向老师请教,成绩优良。
3、工作上能过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并主动积极执行,出席会议和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4、善于倾听老师、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与团干培训与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
符合以下条件者,基本分为55~60分:
1、思想上认真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学习时事、政治形势,但对其他同学没有产生影响。
2、学习上认真积极,学习动机明确,上课不迟到、不早退,积极虚心向老师、同学请教。
3、工作上能过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并按要求执行,偶尔出席会议参加活动不够准时。
4、善于倾听老师同学的意见和建议,但有时是不能很好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符合以下条件可相应加分:
1、思想进步,参加院党校学习班学习并被评为优秀者,或被评为优秀学生党员者可加5分。
2、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奖学金者可根据情况分别加3~5分。
3、参加院、系举办的文体活动获奖者,院级的分别加3~5分,系级的分别加1~3分。
4、参加省、院、系的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省级的加5~8分,院级的加3~5分,系级的加1~3分。
5、主要负责的活动受到院系团委的嘉奖者加5分。
6、例会全勤者加3分。
7、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总结及有关资料上交及时者加2分。
8、支持支部建设,被评为优秀挂钩干部者加2分。
出现以下条件者可相应扣分:
1、一学年参加会议无故缺席3次、迟到5次或请假10次者可相应扣4~6分。
2、工作计划、总结,活动总结和有关资料上交不及时,迟于3天者每次扣1分。
3、挂钩干部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扣2分。
4、参加团干培训时无故缺席者扣3分。
五、工作例会制度
1、为及时了解组织的活动情况,传达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系团委、团支部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2、每两周定期召开一次团委干部的工作例会(若有任务,随时开会解决),总结各部门近期的工作情况,指出不足并予以纠正,交流信息并讨论下期工作重点,布置工作任务。
3、秘书部负责每次例会的有关考勤工作和会议记录。到会情况分准时、迟到、缺席三种,同时每次考勤情况将作为团委各级干部每学期或每学年度评优的参考条件。
4、系团委工作例会一般情况下由书记和副书记共同主持,各部门成员必须出席例会,可邀请学生会主席列席会议。
5、团委工作例会上,各部门简单总结上期主要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汇报下期的主要工作安排,会议主持人宣布议程内容,由大家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
6、各团支书会议由组织部负责召开,由组织部部长主持并传达上级有关工作精神和所布置的任务,各支部支书必须准时出席例会,认真汇报近期支部工作情况,同时对团委提出有关改进意见。
7、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会议有关记录,以便会议过后能够按照会议布置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8、参加会议的干部必须准时到场并按要求签到,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事先向秘书部请假,同时向秘书部递交一份请假条。凡每学期无故缺席会议达两次者,不得参加年度评优。
六、系团委的工作经费使用与管理制度
1、系团委的工作经费由系团委秘书部负责管理。
2、各部门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经费,不得铺张浪费。
3、系团委的工作经费包括团员上交的团费和上级专项拨款等。团的活动经费,任何人不能挪作他用。
4、每一年收一次团费,每月团费为1元,多交不限。各支部收齐后交到系团委组织部。团员所交团费的70%上交校团委,30%留作团经费使用。
5、专职管理系团委工作经费的干部需要定期向系团委汇报有关经费的收入、支出情况。
6、凡属于系团委的干部、干事(不包括支部)有资格报销。
7、报销单原则上要求开具发票方能报销。数额超过200元时应请示系团委副书记,超过500元时请示系团委书记。
8、报销单应在背面写上经手人和证明人姓名以及经费用途与使用日期。
9、团委干部、干事等可预支经费,但须写申请,内容包括金额大小及用途,并视额数报系团委书记或副书记批准。
七、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制度
1、各支部在评议前必须组织支部团员认真学习院团委和系团委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并视情况按支部团员人数的15%比例选出评议小组成员,其中三名支部委员为当然成员。
2、评议小组必须认真学习根据我系实际情况制定的评议实施细则,对细则有不清楚或有不同意见的,必须及时向系团委请示,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改动细则。
3、在评议过程,评议小组成员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与评议,要对系团委、对支部团员负责,严禁应付了事或以权谋私,并自觉接受系团委和团员的监督。
4、将评议结果及时向支部团员公布,团员如有异议,必须认真加以考虑并重新审核,切实做到有错必纠。如团员对评议结果不服,可以向系团委申诉,由系团委做最后裁决。
5、每学年结束前,各支部要通过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的方式,根据评议结果并参照《医学系“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评审办法》和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团员,审核后报系团委组织部批准。
6、系团委组织部将结果归入团员档案,由系团委宣传部公布结果。
八、推优制度
1、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肩负着为党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责任,因此,培养优秀团员并推荐其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团委和各支部的重要日常工作,必须确保其质量。
2、各团支部平时应有意识地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3、各团支部必须高度重视并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发展对象工作。
4、推优工作要根据《医学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与预备党员培养制度》的有关规定,采取层层推选的方式做好相关工作。推优考察对象要按照个人自述(表达意愿)——支部民主评议推荐——系团委审核推荐(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学院团委与学生党支部审核——上级组织审批——选送党校培训考核后再培养考察的程序进行。
5、推优考察对象名单由支部在广泛讨论及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产生。在确定考察对象名单时,必须充分考虑如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全面发展,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争取入党,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3)、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在团员青年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4)、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学期内无旷课记录;
(5)、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九、挂钩干部工作制度
1、挂钩干部必须主动积极地指导、关心被挂钩支部的工作,对被挂钩支部的重要活动必须参加,如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支部换届、团员年度评优等。
2、被挂钩支部必须及时向挂钩干部如实反映支部工作进度情况,虚心向挂钩干部学习,接受挂钩干部指导。
3、挂钩干部应及时将所挂钩支部的情况向组织部反映。
4、挂钩干部必须经常了解挂钩支部的《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情况。
5、挂钩干部必须认真填写《挂钩干部工作登记表》,并于每学期末将其上交一次到组织部以检查工作情况。
6、被挂钩支部的支书应该监督该支部挂钩干部的工作,发现有失职的现象应该勇于及时向组织部反映,组织部将会对举报人的情况保密。
7、系团委每年度将会根据支部的工作情况、《挂钩干部登记表》的情况和各支书和团员的意见给挂钩干部定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档次,作为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的一项依据。
十、“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制度
1、为切实加强我系的基层团建工作,提高基层团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发挥好战斗堡垒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2、由系团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以年级为单位,每学年评比一次,名额不超过支部总数的50%,毕业班支部不参加评比。
3、在评比过程中,设评比委员会,评比委员会原则上由组织部干部、各支部书记组成。
4、每学年评比前,评比委员会要参照《医学系“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评审办法》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从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及支部荣誉等方面讨论修订《医学系“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条例》。
5、各评委必须按照认真、负责、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比,不得徇私情,不得马虎应付,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其必要的纪律处分。
6、评比结果将及时向广大团员公布,并接受团员的监督。
十一、发展团员制度
1、系团委要坚持和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吸收青年学生入团。
2、申请入团的青年学生须向所在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
3、必须要有两名入团介绍人。介绍人须考察申请人的各方面表现,并各写一份鉴定交到团支委处,支部对申请人设立个人记录档案。
4、支委要召开支部大会公布考察结果,通过民主表决,确定发展对象。
5、支部要写一份鉴定书,连同申请人详细材料,上交系团委组织部。
6、系团委审批后,上报院团委,领取入团志愿书。
7、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入团志愿书,经系团委审核后,最后送院团委审批。
8、经院团委批准后,该青年学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十二、建档制度
1、为便于团委借鉴以前的工作经验和保存团委及各支部的重要历史大事,特此建立团委档案。
2、系团委秘书部要对系团委的各类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3、系团委档案应包括上级团委有关文件,各部门、各社团和各支部各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各级团干部名单,各时期的重要活动,各支部团员,团员花名册,奖惩情况,系团委工作例会记录等。
4、各类档案由部门干部亲自填写。
5、每学期初,各部门、各支部必须围绕院系团委工作中心,结合实际情况作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秘书部存档。
6、每学期末,各部门、各支部依据本部门、本支部本学期所开展的工作情况作一份工作总结,并交秘书部存档。
7、每次举办活动,主要负责部门必须拟定一份详细的活动计划(方案),并将计划(方案)和有关资料交由秘书部存档。
8、每完成一项活动,由专门负责的干部填写活动情况。包括内容时间、地点、活动计划、活动内容、活动形式、筹备过程、参与人员、活动效果等。并把书面总结交秘书部存档。
9、团委档案每年一份,由秘书部保管。
10、秘书部负责将上述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纳、保管,以做到有条有理。
十三、团干行为规范准则
1、团干部必须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学习时事和政治形势,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
2、团干部应善于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倾听老师和同学的意见与建议。
3、各级团干必须明确自身的职责范围并努力执行。
4、系团委干部参加会议必须准时,有事必须先请假,并把请假条交到秘书部做好登记。
5、系团委各部部长和各支部书记必须及时把工作和活动计划与总结及相关资料上交到秘书部分类留底归档。
共青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委员会
二OO五年六月十日
附录Ⅰ:
医学系“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
评审办法
1、系“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审工作,要在参照《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分标准》的基础上,由系评比委员会根据《医学系“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制度》进行。
2、每学年底,结合系“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审结果,系团委将按要求把符合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条件的支部推荐到学院参与评比。
3、系“优秀团员”的评审工作,要在参照《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审办法》的基础上,由系团委会同各支部根据《医学系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制度》进行。同时,每学年底,结合系“优秀团员”的评审结果,系团委将按要求把符合学院“优秀团员”条件的团员推荐到学院参与评比。
4、系“优秀团干”的评审工作,要在参照《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审办法》的基础上,由系团委会同各支部根据《医学系团干考核制度》并结合《医学系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制度》进行。同时,每学年底,结合系“优秀团干”的评审结果,系团委将按要求把符合学院“优秀团干”条件的团干推荐到学院参与评比。
共青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委员会
二OO五年六月十日
附录Ⅱ:
医学系义工(志愿者)工作细则
一、医学系义工宗旨
立足校园 服务社会 弘扬正义 作出贡献
二、义务工作的意义
1、表达爱心、关怀别人、分享生活;
2、体现互助互爱、互相学习的精神;
3、人人平等参与、共同贡献社会;
4、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协助反映社会问题,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困难;
5、为社会提供丰富的人力资源;
6、丰富个人生活体验。
三、义工的工作要求
1、对工作的态度与责任
a、 认识义工宗旨及了解服务目的与自己的期望;
b、有责任心,坚守岗位、尽力完成工作任务,并有恒心去履行服务承诺;
c、 主动学习并积极发挥所长参与社会服务;
d、 积极提供建设性建议来改善服务工作。
2、对服务对象的态度与责任
a、有互助及平等的精神;
b、有友善及热忱的态度;
c、感同身受地去了解服务对象,并积极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困难;
d、保持与服务对象的帮扶关系并尊重和保护他们的私隐。
3、对服务机构的态度与责任
a、尊重机构的服务模式;
b、遵守机构工作指引及规则、不擅作主张;
c、虚心接纳批评及主动地反映有建设性的意见;
e、 积极参与工作交流、研讨及训练等活动并客观地作出评价。
四、参加义工办法及义工奖励原则
1、凡医学系学生都有注册成为医学系义工的权利;
2、系团委义工部(队)将于每年11月底派发义工注册表,医学系学生可按照自愿自主原则通过填表登记后成为预备义工;
3、预备义工参加12月5日(国际义工日)的义工宣誓仪式后正式成为注册义工;
4、注册义工将在团委义工部(队)的统一组织下开展义工活动;
5、义工部(队)将对积极参加义工活动且表现出色的同学进行公开表扬和奖励。
五、义工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廉洁自律、无私奉献;
2、积极参加义工工作,自觉维护义工形象;
3、服从义工组织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不能参加活动者需事前请假,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工作安排及擅自离开岗位;
4、个人仪表要端庄,上岗必须佩带义工证(穿义工服);
5、义工工作要准时,待人态度要诚恳;
6、尊重服务对象的私隐权,不能泄漏服务机构的有关资料,如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7、对服务对象不能抱着施予恩惠的心理,应本着互相帮助的理念,热情、友善的提供优质服务;
8、与义工机构职员及其他义工要互相团结合作,勇于接受批评并作出改善;
9、不能滥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以获取个人利益;不能在服务机构及服务时间内谋取与服务工作无关的私利;不应滥用义工的身份,向服务对象索取金钱或其它物质上的回报,或做任何欺诈性行为;
10、积极参与义工培训,认真学习服务技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1、不应强加个人的政治、信仰或价值观念于服务对象;
12、在提供服务时,如遇突发紧急情况应及时与相应单位联系,不应妄顾自身的安全,做出危险的行为;
13、如果对义工活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应向义工负责人员坦诚反映,遇事要以大局为重,不得做有损义工组织利益和形象的事情。
共青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委员会
二OO五年六月十日
附录Ⅲ:
医学系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医学系学生社团是由本系学生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知识性、娱乐性、公益性等社会团体。系团委和系学生会不属于此范围。医学系各学生社团是在系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实践部管理和协调,并可在科技、学术、文化、体育和艺术等领域内依照规定利用课余时间独立自主的开展社团活动。医学系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同学会、同乡会等。
第二章 成 员
第二条 凡在我系注册的在校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我系任何一个社团组织,成为其中的一员。必要时也可吸收少量外系的成员,但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 凡申请加入学生社团的学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生社团申请,获得该学生社团的批准之后,方可成为所申请的学生社团成员。
第四条 社团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坚持“以学习为主、活动为辅”的原则,在完成好学习任务的情况下参加活动。社团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
第五条 社团成员必须履行成员的义务,并享有该社团成员的权利。
第六条 社团成员如果退出所在社团,须向本社团提出申请,由该学生社团除名,并到系团委备案。
第七条 社团成员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就算自行离开所在社团。除由所在社团除名外,不再履行其他手续。
第三章 社团组织管理
第八条 学生社团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向,并有利于校园文明的建设。
第九条 社团组织必须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必须有严明的组织性、纪律性,不能与国家的法令或学校的规章制度相抵触。
第十条 学生社团必须具备明确的章程以规定其性质、宗旨、任务、组织机构和原则、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活动规范等。一个学生社团原则上应不少于二十名的成员,要有一个完整的组织机构和一名指导老师。
第十一条 各学生社团都必须有明确的工作方向和范围,并在其间开展有益于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一律平等,它们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系团委予以协调。各个社团之间应该积极相互支持、配合。
第十三条 社团组织必须有专人负责。负责人除对本社团进行日常管理外,还应对社团的工作成效、成员表现、社团公物等负责。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社团会员大会应当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 社团组织除在本社团内进行工作和活动外,还可以在校内外开展活动。各社团开展活动之前,必须先递交活动申请,写明活动所需经费、设备及参与人员等情况,经系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社团活动一般应在学生的业余时间进行,避免与学校的教学等发生冲突,学生社团的办公和活动时间不得超出学校的作息时间。
第四章 社团经费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各社团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主要来自系拨款、会员费、校内外单位赞助等方面。
第十九条 各社团必须建立完善的经费管理制度,各社团自行解决日常费用。
第二十条 各社团可适当收取一定数量的会费。社团必须将收取标准和总数上报系团委备案;经费使用必须合理并且符合手续,并接受会员监督。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只能用于社团有关方面的正常活动,不得挪为私用,否则将视其情节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社团开支需有正式发票,并由社团干部至少3人的签字证明,才准许报销。
第五章 社团负责人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个社团的负责人应在系团委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其产生程序是:由前任领导机构提出名候选人三人,经系团委考察确定后,由社团大会或会员代表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是指社团正副会长。社团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 各社团采取会长负责制。各社团必须有且只有一名会长,由会长组成理事会,理事会必须以精干为原则,但至少由三人组成。各社团至少应有专人负责秘书、宣传、公关、财务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 社团负责人不但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而且要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有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作风,并能够接受社团成员的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医学系团委,并由系团委参照《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实施。
共青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委员会
二OO五年六月十日
附录Ⅳ:
医学系学生艺术团章程
一、宗旨:
医学系学生艺术团是本系学生自愿组成的以交流艺术文化、提高自身艺术修养、营造学生艺术氛围、展现学生艺术特色为目的的非社会团体的学生群众性组织。医学系学生艺术团在系团委的领导下,为提高同学们的文娱表现能力和艺术素养,营造我系文娱气氛,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促进我系青年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各种训练,并积极为每年的“迎新晚会”、艺术节、科技学术节及学院各项文娱汇演准备节目。艺术团对外代表医学系,对系团委负责。
二、组织结构:
艺术团接受系团委社团实践部和相关专业老师的工作指导。下设舞蹈组、歌唱组、话剧小品组等三个组。各组设组长一至两名。
三、管理体制:
艺术团实行干部责任制,团员向组长负责,组长向部长负责,部长和副部长根据团委的指导处理各种团内业务。
四、日常训练:
各组日常训练原则上每周一次;有特殊任务时,各组每周训练不超过三次。
五、团员:
艺术团每年一次面向全系招收新团员,具有一定专长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填好报名表经面试合格后,取得艺术团团员资格,并具备以下团员权利和义务:
(1)团员分常规团员和保留团员两种。常规团员须参加每周一次的常规训练。保留团员不要求参加日常训练,但有演出任务时须服从组长安排。
(2)团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团员有参加团内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4)团员有为本团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团员必须服从安排并在训练中求精求新,严格要求自己。在班级各类文娱活动中,团员应带动同学组织搞好本班级的文娱气氛,为艺术团的建设出谋献策。各组长要有计划的负责本组节目的挖掘工作,按期安排训练,组织汇演活动,抓好训练质量,严格对组员进行管理。
六、奖惩制度:
在年度评优中,将根据各干部、成员的表现评出“优秀艺术团团员”,并给予表彰,同时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给予相应的加分。
(1) 常规训练和演出表现是艺术团团员评优的标准。
(2) 因故不能参加训练的团员应事先向组长请假,团员无故旷练三次或以上者,取消其艺术团团员资格。
(3) 有演出任务的团员排练时迟到三次当旷练一次。训练时团员应集中精力,不得做与排练无关的行为举止。违者记名批评,并取消其评优资格。
(4) 全年训练全勤者,在年度评优给予优先考虑。
共青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委员会
二OO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