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决定书送达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修订)》(顺职院发〔2022〕30号)第十二章,第五十八条第2点:“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经2025年第9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黄山梅等3名学生(名单见附表)作退学处理。
因学生联系困难,无法送达退学决定书,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退学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顺德职业技术大学医药卫生学院
2025年9月10日
附表: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班级 |
作退学处理原因 |
1 |
16170273 |
黄山梅 |
医药卫生学院 |
药学 |
16药学1班 |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按时复学 |
2 |
16170050 |
邓志兰 |
医药卫生学院 |
护理 |
16护理3班 |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按时复学 |
3 |
17003442 |
黄美华 |
医药卫生学院 |
药学 |
17药学1班 |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按时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