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4]58)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2014年国家奖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和资助的对象、标准
1、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 推荐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原则。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2、 在推荐评选“国家奖学金”活动中还应坚持“择优评选”原则,并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严格掌握评审标准,评选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规定:“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如将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根据此项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
三、 推荐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
3、 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4、 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受过通报批评或处分。
5、 学习勤奋,积极上进,学风良好。
四、 推荐程序
1、 申请。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所在各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
2、 初评。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审查和民主评议,确定上报学校的人选。
3、 审核、报批。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 按照要求报送审批材料
1、《(2013—201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2)
2、《2013- 2014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附件1)
3、荣誉证书复印件
4、其他佐证材料
六、联系人和截止日期
1、联系人:勤助中心袁佩云
电话:13794081787,721787. QQ邮箱:1429701866@qq.com
2、截止日期:2014年10月6日下午6:00之前。
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 2013- 2014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 (2013—201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13—201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指引版
医药卫生学院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