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中央国家助学奖补专项资金评审
工作的通知
医药卫生学院各班级:
根据《关于下达2014 年中央国家助学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佛财行[2015]49 号)文件,我校获得2014 中央国家助学奖补资金合计6 万元,现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等实际情况,组织本项目评审发放工作。
一、奖补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主动感恩回报社会;
5、获得贫困生资助资格认定的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6、积极协助学校及各二级学院做好资助育人专项工作,且工作认真、成绩突出;
7、本项目获得者不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重复。
二、奖补标准
一次性奖补2000元/人。
四、奖补人数
机电工程学院3 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4 人,应用化工技术学院2 人,医药卫生学院3 人,设计学院3 人,经济管理学院4 人,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4 人,人文社科学院2人,外语学院2 人,大学生自我服务中心3 人,共30 人。
五、工作要求
1、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申请者必须保证评选资料的真实性。
2、各班级要加强宣传和管理工作,引导贫困生积极进取,努力学习,感恩社会,回报社会。如出现不积极进取、不勤奋节俭、在学费缴纳上心存“等、靠、要”等不良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助资格和追回所发补贴,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六、提交材料
1、《2014 年中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2、《2014年中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七、截止时间和联系人
各班班长于2015年10月15日上午10:00前将《2014年中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20141年中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提交给我院勤工助学中心。
联系人:蔡清雅
联系方式:(电话:13590629193,短号:799193,QQ:1159654281)
请注意:由于时间十分紧迫,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附件:
1、2014年中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
2、2014中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
医药卫生学院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