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 “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是由我校校董李佘少鸿女士在我校捐赠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旨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奋图强、努力进取、自强自立,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现将2014年 “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励标准
“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每年奖励12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分别设立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其中“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一等奖学金”名额3名,每人一次性奖励5500元;“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二等奖学金”9名,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获得“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者,在同一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盈峰励志奖学金、阿罗波助学金等高额奖、助学金。
二、 申请“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一等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 爱国守法,思想觉悟高,道德修养好,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师生认同率高。
2、 已建立贫困生档案,生活俭朴,勇于克服困难,自强自立。
3、 接受资助后,积极参加义务性、公益性的社会工作,心怀感恩,回报社会,及时向资助人汇报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或突出表现,具备下列情形中之一:
(1) 勤奋好学,学风端正,成绩优秀,曾获学院优秀学生标兵;
(2) 在上一学年中,积极参加学术、科研科技、文体竞赛活动取得市级以上比赛名次(优胜奖、鼓励奖等不在此列),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3) 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有比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在上一学年曾被评为区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团干;
(4) 在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为学校争光。
三、 申请“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二等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 爱国守法,思想觉悟高,道德修养好,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师生认同率高;
2、 已建立贫困生档案,生活俭朴,勇于克服困难,自强自立;
3、 接受资助后,积极参加义务性、公益性的社会工作,心怀感恩,回报社会,及时向资助人汇报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或突出表现,具备下列情形中之一:
(1) 勤奋好学,学风端正,成绩良好,曾连续两学期获得学院奖学金;
(2) 在上一学年中,积极参加学术、科研科技、文体竞赛活动取得区级以上比赛名次(优胜奖、鼓励奖等不在此列),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3) 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有比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在上一学年曾被评为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党员、团干或学生干部;
(4) 在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为学校争光。
四、 申请和评审
1、 “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每年申请和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 根据“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申请表》、主要事迹报告和相关材料。
3、 申请人所在班级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本管理办法的条件,在本班进行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人选及申请表、民主评议材料(班主任意见、同学调查材料等)报所在二级学院。
4、 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提出本二级学院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本二级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将评审公示结果和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5、 学生处根据各二级学院初评结果和学生相关材料组织复审工作,复审结果在校内公示7天。
五、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限一页A4纸且单面打印)
2、个人主要事迹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2500字左右)
3、班级民主评议材料(包括民主评议人员名单、班主任意见、同学调查材料等)(电子版和纸质版)
4、“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
5、上学年成绩单(勤助中心统一打印)
6、感谢信(电子版和纸质版)
7、近期生活照一张(电子版)
8、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奖状等)
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1日晚9点。
联系人:勤助中心 黄晓燕 。
(长号:13630041378 ,短号:721378,QQ:2461360719 )
六、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6、 “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评审完毕后,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7、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宣传和管理工作,引导贫困生积极进取,努力学习,感恩社会,回报社会。如出现不积极进取、不勤奋节俭、在学费缴纳上心存“等、靠、要”等不良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资格和追回所发奖学金,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8、 “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 获得者应将奖学金用于学习和生活,继续发扬自强自立、勤俭节约、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绝不铺张浪费,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如出现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良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资格和追回所发奖学金,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附件: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 “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申请表
医药卫生学院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