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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2015年学费的通知


2015年11月20日 10:44  点击:[]

关于给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2015年学费的通知

 

各班级:

为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特困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给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

一、    减免对象

通过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资助资格认定的我校全日制学生,但已获得2015年广东生源新生专项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再重复减免。

二、     特困生减免学费

1、减免对象:来自父母双亡、烈士子女家庭;

2、减免金额:3000/人;

3、减免名额:

按各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实际情况上报:机电工程学院1 人、电子与信息工程2 人、应用化工技术学院1 人、医药卫生学院1 、设计学院1 人、经济管理学院6 人、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5 人,人文社科学院2 人、外语学院1 人,共20 人。

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

1、减免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2、补助金额:1000/人;

3、补助名额:按各学院2015-2016 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资助资格认定的学生人数的14.5%进行分配:机电工程学院32 人、电子与信息工程53 人、应用化工技术学院22 人、医药卫生学院34 、设计学院37 人、经济管理学院72 人、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62 人,人文社科学院11 人、外语学院17 人,共340 人。

三、   申请条件

1已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人民币600元;

2获得补助补贴者原则上不能同年内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它捐赠奖学金;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热心公益活动;

4、个人生活勤俭节约,勇于克服困难,自强自立。

四、   申请及评审

1、  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申请者必须保证评选资料的真实性。

2、提交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3、截止时间: 20151123晚上9:00

    4、联系人

     勤助中心 杨巧雪同学(长号: 1379009203 、短号:792036QQ:1652776959)

由于时间紧迫,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五、其他

各班级要加强宣传和管理工作,引导贫困生积极进取,努力学习,感恩社会,回报社会。如出现不积极进取、不勤奋节俭、在学费缴纳上心存“等、靠、要”等不良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助资格和追回所发补贴,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附件:

1、《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2、《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汇总表》

                                   医药卫生学院

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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