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2015年学费的通知
各班级:
为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特困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给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
一、 减免对象
通过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资助资格认定的我校全日制学生,但已获得2015年广东生源新生专项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再重复减免。
二、 特困生减免学费
1、减免对象:来自父母双亡、烈士子女家庭;
2、减免金额:3000元/人;
3、减免名额:
按各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实际情况上报:机电工程学院1 人、电子与信息工程2 人、应用化工技术学院1 人、医药卫生学院1 人、设计学院1 人、经济管理学院6 人、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5 人,人文社科学院2 人、外语学院1 人,共20 人。
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
1、减免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2、补助金额:1000元/人;
3、补助名额:按各学院2015-2016 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资助资格认定的学生人数的14.5%进行分配:机电工程学院32 人、电子与信息工程53 人、应用化工技术学院22 人、医药卫生学院34 人、设计学院37 人、经济管理学院72 人、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62 人,人文社科学院11 人、外语学院17 人,共340 人。
三、 申请条件
1、已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人民币600元;
2、获得补助补贴者原则上不能同年内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它捐赠奖学金;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热心公益活动;
4、个人生活勤俭节约,勇于克服困难,自强自立。
四、 申请及评审
1、 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申请者必须保证评选资料的真实性。
2、提交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3、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23日晚上9:00
4、联系人
勤助中心 杨巧雪同学(长号: 1379009203 、短号:792036、QQ:1652776959)
由于时间紧迫,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五、其他
各班级要加强宣传和管理工作,引导贫困生积极进取,努力学习,感恩社会,回报社会。如出现不积极进取、不勤奋节俭、在学费缴纳上心存“等、靠、要”等不良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助资格和追回所发补贴,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附件:
1、《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2、《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汇总表》
医药卫生学院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