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 德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关于开展“感动校园·2015-2016年度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树立诚信自强、奋发有为的大学生典型,弘扬当代大学生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营造昂扬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感动校园·2015-2016年度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2015-2016学年度,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今年应届毕业生)。
二、 参评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热心公益,乐观向上,团结友爱,无违反校纪校规。
(二)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实绩突出;或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三)无以下不诚信行为:考试作弊、学术抄袭、简历或证书造假;个人信息不实;借贷不还、拖欠学费等。
(四)往年已参加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并获“自强之星”荣誉者,原则上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三、 评选流程
(一)初级评选。各学院在做好充分宣传工作的前提下,组织学生报名,以学生个人自愿申请和所在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宣传发动。以本活动为契机,加强诚实守信、自强不息方面的宣传教育,宣传往年自强之星的优秀事迹,激励同学们奋发向上,广泛发动同学积极参与本项活动。
2、学生自愿申请。
3、学院初选。评选小组由各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学生组成(学生比例应具有广泛性);在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下,评选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学院初选应注重教育效果。
4、学院公示。初选结束后,各学院需将初审结果在所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5、学院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报送1-3名候选人参加校级诚信自强之星的评选。
6、微信评选。届时,学工部将在“大学生自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对各学院推荐人的优秀事迹广泛宣传并由网友投票选出“最佳人气奖”(投票截止日期为校级评选前一天)。
(二)校级评选
1、学校将组织由督导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及社会资助单位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感动校园·2015-2016年度诚信自强之星”10名,其中表现突出者将推荐参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2、公示:校级评选结束后,将评选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四、 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严格审核学生是否符合上述的参评条件。
(二)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励志教育意义,要深入挖掘和利用典型案例,带动全校学生奋发图强。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评选,及时上报参评材料和做好活动情况汇报。
(三)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校“感动校园·2015-2016年度诚信自强之星”的典型事迹,在今后能够切实有效地引领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
五、 奖项设置
(一)2015-2016年度诚信自强之星:学生工作部于将2015-2016年9月新生军训期间,组织校级评选,评选出10名最优秀学生,由学校授予“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感动校园·2015-2016年度诚信自强之星”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人。
(二)学工部依据大学生自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投票统计,为票数最高的1名同学授予“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感动校园·2015-2016年度诚信自强之星最佳人气奖”荣誉证书。
六、按照要求报送申请材料及截止时间
(一)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感动校园·2015-2016年度诚信自强之星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
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3、生活照片1张(积极健康、展现大学生风采、像素高。电子版)
4、说明申请人情况的PPT或VCR等(电子版)
5、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联系人
辅导员助理黄凤霞(13690285669,731682,QQ 1600301948)
(三)截止时间
2016年6月2日中午12点前。
附件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感动校园·2015-2016年度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登记表
附件2: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感动校园·2015-2016年度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
医药卫生学院
2016年5月24日